還在用感覺找對象?快來列出你的兩種擇偶條件清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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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知道耶,主要還是看感覺吧!」

我猜你和我一樣,都聽過這樣的回答,有時這甚至是我們給別人的答案。是什麼問題的答案呢—「你的擇偶條件是什麼?

說來,愛情真是奇妙,當人們在買東西做選擇時,通常能說出商品為什麼好、購買原因是什麼,可是講到為什麼喜歡對方時,我們好像總是說不太出原因,所以常用「感覺」一詞帶過。

的確,挑選對象與購物當然不同,人既不是商品、也複雜多了,或許正因為人的多樣與複雜性,讓我們難以具體描述一個人的優劣好壞,畢竟這樣容易給人以偏概全、或刻板印象的認知謬誤。因此,以「一種感覺」回答,雖然模糊,但相較之下是個安全的答案,也保留許多可能性與想像空間。

當我們把模糊的安全牌當成自己內心真正的答案,通常也反應出我們在伴侶選擇上缺乏準備、憑著模糊的感覺做決定,結果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發現彼此不適合、分手收場、又得重新開始找新對象,變成了我們最害怕卻躲不掉的惡性循環。

所以說,我們應該練習把自己做決定時的「感覺」具體化。當「感覺」越清晰,表示我們越知道自己想要什麼、需要什麼,找到適合對象的機會也就更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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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出自己的兩種擇偶清單,把抽象的「感覺」變成具體的擇偶條件

美國臨床心理學家Neil Clark Warren曾提出擇偶條件清單的概念,我認為這個可以作為「把感覺說清楚」的具體參考:若我們覺得購物清單能提高採買效率與準確度,那擇偶條件清單亦是。他建議列出兩種清單:

  1. 必備清單」,指的是在擇偶中你覺得的必要條件,也許對你來說,這條件可能是大學學歷、喜歡運動、個性善解人意等。
  2. 不能忍受清單」,指的是你無法接受對方有的特質或習慣,比如你不能接受對方抽菸、個性退縮無主見、過度熱衷與朋友聚會等。

請注意!這兩份清單並不是判斷一個人的條件好壞,而是純粹作為彼此適配性的參考。這兩份清單的內容也因人而異,被A列入必備清單裡的條件,搞不好會出現在B的不能忍受清單,比如A將「願意與父母同住」列為必備清單,B則可能因為了解自己很難與長輩融洽相處,而將此列在自己的「不能忍受清單」裡。

那麼列出這兩份清單有什麼好處呢?首先,它讓我們不會漫無目的的認識人。「多認識人」對擇偶來說非常重要,而列出清單能幫助我們設定接觸範圍,避免大海撈針地盲目接觸我們想認識的對象。二來,它能幫助我們在認識對方初期,做出是否要繼續交往的判斷。像是你把「熱愛戶外運動」列為必備清單,但對方明顯喜歡居家靜態活動,甚至對戶外運動有些抗拒,這時你就能避免在投入大量心力與時間後,才發現彼此不適合的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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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人清單裡的擇偶條件內容都不一樣!

要如何列出擇偶「必備清單」中的條件?你可以思考一下自己在親密關係中看重哪些部分。之所以會有這些條件誕生,也是基於我們對自己由外而內、由淺而深的認,像是興趣、個性、習慣、成長歷程、價值觀等等,也根基於我們過往人際互動中的自我回饋,讓我們知道自己和什麼特質的人在一起,比較容易維持穩定關係、能讓彼此耗費在處理衝突的時間與心力更小。

你可以先把想到的必備條件通通寫下(越具體越好),再依自己認為的重要性選出前10名。建議列出「10」項有兩個主要原因:

  1. 列出的項目太少,每項條件之間的區分性也會過小,這份清單的篩選功能就會打折扣,也就沒意義了。
  2. 列出的項目太多,容易變得瑣碎,甚至把一些非必要的條件也考慮進來,分散我們對真正重要部分的關注度。

下一步,你需要再次檢視這10項條件,從第一名到第十名依據自己的重要性做排序,目的是為了再次澄清自我價值觀,找出對自己真正重要的條件。

我們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,列出「不能忍受清」的10項條件。知道自己要什麼很重要,但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也同等重要。有些條件或特質的人與自己並不適合,或是彼此需求和價值觀不同,這些都可能導致兩人在親密關係中衝突不斷,一再造成關係中的危與挑戰。就像是你一定聽過身邊親友說過「難以忍受另一半某些行為或特質」的話,是該要求對方改變呢?還是自己要委屈配合?列「不能忍受清單」的重要性就在這裡,有了這份清單,我們較能在認識對象初期,就依據自己的需求做出正確判斷,避免未來落入這種不知所措、進退兩難的情況。

雖然每個人的兩種清單裡或多或少可能有些相同之處,但無論是必備清單或是不能忍受清單,都絕對是非常個人的產物,因為每個人成長經歷不同,所看重的事情也不可能完全一樣。這兩種清單都需要花心力與自我對話,好好整理爬梳自己的生命經驗,才能更加完整。因此,絕不要為了方便或省力,直接複製貼上他人的清單內容,以當成自己的擇偶條件。

至於在列這兩份擇偶清單前,該從哪些面向切入、如何考慮該放入哪些條件,之後都會有獨立的文章詳細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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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如何取捨兩種清單中的擇偶條件?

有人可能會問:「所以對方需要10項條件都滿足,才算是適合交往的對象嗎?」

或許10項全中,不是那麼容易,因此我不認為需要全都滿足才算適合交往;如果有4~6項滿足,而且排名前面的條件也有滿足,那我認為可以給彼此一個機會試試。但如果連一半的條件都沒有,甚至排名前面的條件都沒滿足,那我就會建議再多多觀察了。也就是說,「必備清單」滿足的條件越多、排名前面的條件是否被滿足,就可以作為決定是否交往的重要指標。

那「不能忍受清單」呢?我認為只要有一項滿足,最好先停下腳步,謹慎考慮這段關係的發展,甚至就算對方滿足了「必備清單」的10項條件,我的建議還是不變,因為它是你無法忍受的事呀!要視而不見會讓自己不舒服或痛苦的事情,是件多難的事!你也許可以選擇一時忽略,可是最終它仍會回頭找上你,讓你陷入兩難。

既然是不能忍受的事,我們也得練習尊重自己、傾聽自己內心的聲,千萬不要忽略其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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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總覺得自己常和不適合的對象交往,那這兩份「必備清單」和「不能忍受清單」,說不定可以幫助你盡早脫離不愉快的親密關係,讓我們不再被說不出的感覺牽著走,並透過自我對話與澄清的歷程,讓我們用更有系統、更聰明的方法,找到自己的需求與期待。

準備好了嗎?動手開始寫下屬於自己的兩份清單吧!

延伸閱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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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the author
諮商心理師,著有《影癒心事:心理師陪你走過關係四部曲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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